通知公告

关于文明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倡议

新闻来源:组织部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0


全校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随着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持续增多,车辆骑行安全和乱停乱放问题日益凸显,存在校园消防、交通、治安等安全隐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和人民至上,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出台了《湖北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要求,集中开展了校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骑行、有序停放良好习惯,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维护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现面向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出如下倡议:

1.做登记备案的先行者。广大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核查所行驶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积极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主动登记并申领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号牌并签署《湖北师范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积极响应并践行不驾驶或乘坐无牌电动自行车,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长期不用的电动自行车与校园通行号牌到期车辆,及时处理出校并办理销证手续,不在校园内停放。

2.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广大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鸣笛、不超速、不逆行、不飙车、不违规载人、不酒后驾驶、不非法营运、不装载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等危险品,不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私自违法改装、不在驾驶中接打电话、收发信息。夜间行驶时,主动打开车灯。通过校门口及上下课高峰时期,做到礼让行人,减速行驶。

3.做有序停放的践行者。广大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带头做到在校园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停放时要做到电动自行车不进室内,不在消防安全通道、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架空层、地下车库、安全出口停放。带头做到在校内集中充电点充电,不私拉电线或飞线充电,不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拆下带到宿舍、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充电。充电时远离易燃、可燃物,不使用劣质插座充电,不在一个插线板上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电器,不拼装改装加装,不整夜超长充电。

4.做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引导家人、朋友、同事、同学以及周边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严守交通秩序。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在驾驶人后部固定座椅内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5.做健康出行的倡导者。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加强体育锻炼,倡导步行往来校园各个区域,尽量减少校内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特别是不要在教学区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骑行电动自行车。

全校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用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全体师生文明出行,文明用车,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携手共建文明校园、安全校园、美丽校园。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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