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4日,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科技大楼505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余涛,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胡艳军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吴爱龙主持。

会上,余涛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自任期以来,基金会秉持“为教育聚善、为发展赋能”宗旨,在省教育厅、民政厅指导监督下,在全体理事、监事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实现了“内部治理更规范、基金规模稳增长、公益项目提质效”的发展目标。报告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制度衔接、资产管理等问题及整改成效,并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治理与品牌双轮驱动、内部与外部双向激活、强化人才支撑与外部协作等工作建议。
副理事长邓光君作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详细汇报了2022年3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及审计整改情况。监事周黎明作监事工作报告,从决策合规、财务收支、项目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总结监督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专业支撑等建议。秘书长刘洋就基金会章程作修订说明,详细介绍了修订章程的主要考虑和基本内容。
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投票表决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组织机构及人员。胡艳军当选为理事长,邵幼岩当选为副理事长,陈敬道当选为秘书长,吴昊担任新一届监事。理事长胡艳军向第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理事颁发聘书。


胡艳军在讲话中表示,在第三届理事会、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基金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业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治理体系、资源募集、公益效能显著提升。他指出,新一届理事会要坚持政治引领,在把准航向上达到新高度;要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学校上展现新作为;要锐意改革创新,在治理效能上实现新突破;要拓宽发展格局,在资源动员上开拓新局面;要筑牢信任基石,在公益透明上树立新标杆。全体理事、监事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把学校加快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水平的师范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大会决议(草案)》《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草案)》等文件。

